师生阅览规则
一.本校教职员工、离退休教工、学生均可在学校图书馆开放时间内自由进入各室阅览。
二.室内陈列的各种报纸、现刊和工具书等应在室内阅览,不带出室外。普通图书既可在室内阅览,也可按规定办理外借手续。过期期刊合订本视作普通图书可办理外借手续。
三.不在任何书刊资料上划圈点注,不污损书刊。
四.室内应保持安静,不高声谈话,不影响他人。
五.室内应保持整洁,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严禁吸烟。
六.对污损、遗失书刊资料者,按《书刊赔偿规则》处理,对擅自盗取书刊者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报请校务会议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