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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守则 (2004修订)

admin 2017/3/2 11:56:00 点击9404次

 

200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教育部将原来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新守则共10条,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提出了基本要求。

中小学生守则 (修订)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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